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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尚界真的是一個相當殘酷的舞台。
從我跟總經理面試的那一刻開始,我就已經領悟到我是這個圈子裡的哈比人的事實。
過分的當然不只有高度上的問題,我想我是屬於哈比人裡頭的戎祥吧。
即使不跟曾經當過model的現任總經理比、也不自討苦吃的把比較級放在model那一塊,每天上班還是一種永無止境的汙辱。
開完會的時候副總說:『Lorraine妳以後給我化個妝,妳是公司的門面。』
(要知道我的眼線已經畫了有3公分這麼粗了,只是沒擦口紅而已好嗎,為什麼要這樣否定我臉上其他的顏色呢??!!)
某男同事打開104網頁查看應徵本公司新光三越的站櫃人員,然後問:『168、50是不是太胖?』產品經理頭也不抬的回他:『小胖。』
(還好我坐在他們前面,看不太到我變成鐵青的臉色。)
跟著副總跑到信義計畫區展開挖角計畫,我們品牌配合伊林的要求專櫃人員很嚴苛,女生要165以上,男生175不能娘炮不能是gay。
我看著M.A.C在幫人化妝的女生跟副總說:『好瘦、蠻美的,挖她?』副總冷淡的丟出一句:『她手臂上是什麼?疤嗎還是胎記?』
我又在其他品牌看到小姐對我甜甜一笑:『她嗎?蠻可愛的!』副總:『臉太大了,圓形臉。』
另一位ck小姐以短髮個性風擄獲我的眼光:『左手邊那個!蠻酷的!』副總終於答應走過去遞張名片。
談完之後一轉身:『一點都不耐看,希望她不要打來。』
計程車上副總感嘆:『要有model look怎麼可以超過48公斤?就算是170、50都嫌胖!』(我喉嚨一陣發乾)
副總似乎是發覺旁邊還有位戎祥哈比人準備跳車,趕忙陪笑臉說:『噢lorraine妳幾公斤,不好意思我有傷到妳嗎?』
類似的對話殘酷的打擊每天在我上班的環境中發生,要不然就是帥哥正妹在公司進進出出,搞的我很像是幫他們開門的doorgirl或是瑪莉亞。
唯一的安慰就是有客戶跟我談事情的時候,以一種羨慕帶著淫穢的眼光對我說:『你們公司的員工都是挑選過的喔....每個都好瘦好高...』
先生,你可以把口水擦一擦了,我們公司下禮拜跟高雄人員聚餐時我會發個mail通知你的。
對了,麥跩哥也表達了自費加入聚餐的意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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